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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(单位)
补贴对象 ▶
新招用脱贫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,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"4050"人员(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)、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。
补贴标准及期限 ▶
① 补贴标准: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(含大额医疗保险)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。
② 补贴期限: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申请。
② 线下申请:向单位注册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
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(灵活就业)
补贴对象 ▶
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,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,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"4050"人员(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)、低保家庭人员、零就业家庭人员、残疾人员:
①为自然人及其家庭(近亲属除外)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、婴幼儿照护、饮食服务、保洁服务、老人照料、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。
②个体工商户雇工(夫妻关系除外)。
③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,销售农副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(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)。
④网约车驾驶员。
补贴标准及期限 ▶
① 补贴标准: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/3计算,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/3计算。
② 补贴期限: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申请。
② 线下申请:向就业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;网约车司机向参保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
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
补贴对象 ▶
在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单位就业(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)、自主创业,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。
补贴标准 ▶
在山东省就业的,按800元/人给予补贴。在其余区域就业的,按500元/人给予补贴。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,不重复享受。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在渝快办搜索"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"进入对应专区申报。
② 线下申请:向所在地区县(自治县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
低保就业补贴
补贴对象 ▶
实现就业,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。
补贴标准及期限 ▶
① 补贴标准: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总金额计算。
② 补贴期限: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每季度首月,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申请。
② 线下申请:每季度首月,向户籍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
公益性岗位补贴
补贴对象 ▶
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、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"4050"人员(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)、低保家庭人员、零就业家庭人员、残疾人、刑满释放人员、戒毒康复人员、去产能企业职工、复员退伍军人等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。
补贴标准及期限 ▶
① 补贴标准: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额补贴(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照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)。
② 补贴期限: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补贴申请。
② 线下申请:向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74
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
补贴对象 ▶
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、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"4050"人员(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)、低保家庭人员、零就业家庭人员、残疾人、刑满释放人员、戒毒康复人员、去产能企业职工、复员退伍军人等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。
补贴标准及期限 ▶
① 补贴标准: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(含大额医疗保险)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。
② 补贴期限: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补贴申请。
② 线下申请:向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74
一次性扩岗补助
补贴对象 ▶
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16-24岁登记失业青年、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,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、工伤、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。
补贴标准及期限 ▶
① 补贴标准:按1500元/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。
② 补贴期限:同一人员身份只可享受1次,曾以同身份享受过的不能重复享受。阶段性政策,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申请。
② 线下申请:向单位注册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
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
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 ▶
补贴对象:新招用重庆籍农民工,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。
补贴标准:给予企业500元/人一次性补贴。
企业吸纳大龄农民工 ▶
补贴对象:新招用登记失业三个月(含)以上重庆籍大龄农民工(年满50周岁),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。
补贴标准:给予企业1000元/人一次性补贴。
补贴申请 ▶
线上申请: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提交补贴申请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
一次性创业补贴
补贴对象 ▶
我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者、退役军人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、城乡低保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脱贫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、残疾人,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。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,申请时正常参保且未欠缴社会保险费。
补贴标准 ▶
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,每带动就业1人(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)给予2000元补贴,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享受一次补贴。
补贴申请 ▶
① 线上申请:登录"渝快办",搜索点击"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"。
② 线下申请:向注册地街道(乡镇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。
咨询电话 ▶
📞 023-68183780